七 自升式腳手架 1 施工方案 1)附著式升降腳手架安拆作業應編制專項施工方案,結構設計應進行計算; 2)專項施工方案應按規定進行審核、審批; 3)腳手架提升超過規定允許高度,應組織專家對專項施工方案進行論證。 2 安全裝置 1)附著式升降腳手架應安裝防墜落裝置,技術性能應符合規范要求; 2)防墜落裝置與升降設備應分別獨立固定在建筑結構上; 3)防墜落裝置應設置在豎向主框架處,與建筑結構附著; 4)附著式升降腳手架應安裝防傾覆裝置;技術性能應符合規范要求; 5)升降和使用工況時,最上和最下兩個防傾裝置之間最小間距應符合規范要求; 6)附著式升降腳手架應安裝同步控制裝置,并應符合規范要求。 3 架體構造 1)架體高度不應大于5倍樓層高度,寬度不應大于1.2m; 2)直線布置的架體支承跨度不應大于7m,折線、曲線布置的架體支撐點處的架體外側距離不應大于5.4m; 3)架體水平懸挑長度不應大于2m,且不應大于跨度的1/2; 4)架體懸臂高度不應大于架體高度的2/5,且不應大于6m; 5)架體高度與支承跨度的乘積不應大于110 ㎡。 4 附著支座 1)附著支座數量、間距應符合規范要求; 2)使用工況應將豎向主框架與附著支座固定; 3)升降工況應將防傾、導向裝置設置在附著支座上; 4)附著支座與建筑結構連接固定方式應符合規范要求。 5 架體安裝 1)主框架和水平支承桁架的節點應采用焊接或螺栓連接,各桿件的軸線應匯交于節點; 2)內外兩片水平支承桁架的上弦和下弦之間應設置水平支撐桿件,各節點應采用焊接或螺栓連接; 3)架體立桿底端應設在水平桁架上弦桿的節點處; 4)豎向主框架組裝高度應與架體高度相等; 5)剪刀撐應沿架體高度連續設置,并應將豎向主框架、水平支承桁架和架體構架連成一體,剪刀撐斜桿水平夾角應為45°~60°。 6 架體升降 1)兩跨以上架體同時升降應采用電動或液壓動力裝置,不得采用手動裝置; 2)升降工況附著支座處建筑結構混凝土強度應符合設計和規范要求; 3)升降工況架體上不得有施工荷載,嚴禁人員在架體上停留。 7 安拆驗收 1)安裝拆除單位資質應符合要求,特種作業人員應持證上崗; 2)架體安裝、升降、拆除時應設置安全警戒區,并應設置專人監護; 3)架體安裝完畢應按規定進行整體驗收,驗收應有量化內容并經責任人簽字確認; 4)架體每次升、降前應按規定進行檢查,并應填寫檢查記錄。 5)荷載分布應均勻,荷載最大值應在規范允許范圍內。 8 腳手板 1)腳手板應鋪設嚴密、平整、牢固; 2)作業層里排架體與建筑物之間應采用腳手板或安全平網封閉; 3)腳手板材質、規格應符合規范要求。 9 架體防護 1)架體外側應采用密目式安全網封閉,網間連接應嚴密; 2)作業層應按規范要求設置防護欄桿; 3)作業層外側應設置高度不小于18cm 的擋腳板。 八 吊籃作業 1 施工方案 1)吊籃安裝作業應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吊籃支架支撐處的結構承載力應經過驗算; 2)專項施工方案應按規定進行審核、審批。 2 安全裝置 1)吊籃應安裝防墜安全鎖,并應靈敏有效; 2)防墜安全鎖不應超過標定期限; 3)吊籃應設置為作業人員掛設安全帶專用的安全繩和安全鎖扣,安全繩應固定在建筑物可靠位置上,不得有松散、斷股、打結現象,不得與吊籃上的任何部位連接; 4)吊籃應安裝上限位裝置,并應保證限位裝置靈敏可靠。 3 懸掛機構 1)懸掛機構前支架不得支撐在女兒墻及建筑物外挑檐邊緣等非承重結構上; 2)懸掛機構前梁外伸長度應符合產品說明書規定; 3)前支架應與支撐面垂直,且腳輪不應受力; 4)上支架應固定在前支架調節桿與懸挑梁連接的節點處; 5)嚴禁使用破損的配重塊或其他替代物; 6)配重塊應固定可靠,重量應符合設計規定。 4 鋼絲繩 1)鋼絲繩不應存斷絲、斷股、松股、銹蝕、硬彎及油污和附著物; 2)安全鋼絲繩應單獨設置,型號規格應與工作鋼絲繩一致; 3)吊籃運行時安全鋼絲繩應張緊懸垂; 4)電焊作業時應對鋼絲繩采取保護措施。 5 施工作業 1)吊籃內的作業人員不應超過2人; 2)吊籃內作業人員應將安全帶用安全鎖扣正確掛置在獨立設置的專用安全繩上; 3)作業人員應從地面進出吊籃。 6 交底與驗收 1)吊籃安裝完畢,應按規范要求進行驗收,驗收表應由責任人簽字確認; 2)班前、班后應按規定對吊籃進行檢查; 3)吊籃安裝、使用前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并有書面記錄。 7 安全防護 1)吊籃平臺周邊的防護欄桿、擋腳板的設置應符合規范要求; 2)上下立體交叉作業時吊籃應設置頂部防護板。 8 吊籃穩定 1)吊籃作業時應采取防止擺動的措施; 2)吊籃與作業面距離應在規定要求范圍內。 9 荷載 1)吊籃施工荷載應符合設計要求;(吊籃使用說明書) 2)吊籃施工荷載應均勻分布。(吊籃使用說明書) 九 施工用電 1 外電防護 1)不得在外電架空線路正下方施工、搭設作業棚、建造生活設施或堆放構件、架具、材料及其它雜物等; 2)在建工程(含腳手架具)的外側邊緣與外電架空線路的邊線之間最小安全操作距離見下表: 外電線路電壓 | 1KV以下 | 1-10KV | 35-110KV | 154-220KV | 330-500KV | 最小安全操距離(M) | 4 | 6 | 8 | 10 | 15 |
3)當安全距離不符合安全操作距離的規定時,必須采取絕緣隔離防護措施,并懸掛明顯的警示標志; 4)防護設施應堅固、穩定,以免造成新的隱患。 2 接地與接零保護系統 1)施工現場專用的電源中性點直接接地的低壓配電系統應采用TN-S 接零保護(總配電箱處、配電系統的中間處和末端處)系統; 2)施工現場配電系統不得同時采用兩種保護系統; 3)保護零線應由工作接地線、總配電箱電源側零線或總漏電保護器電源零線處引出,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必須與保護零線連接; 4)保護零線應單獨敷設,線路上嚴禁裝設開關或熔斷器,嚴禁通過工作電流; 5)保護零線應采用絕緣導線,規格和顏色標記應符合規范要求(黃綠雙色線); 6) 接地裝置的接地線應采用2 根及以上導體,在不同點與接地體做電氣連接。接地體應采用角鋼、鋼管或光面圓鋼; 7)工作接地電阻不得大于4Ω,重復接地電阻不得大于10Ω; 8)施工現場起重機、物料提升機、施工升降機、腳手架應按規范要求采取防雷措施,防雷裝置的沖擊接地電阻值不得大于30Ω; 9)做防雷接地機械上的電氣設備,保護零線必須同時做重復接地。 3 配電線路 1)線路及接頭應保證機械強度和絕緣強度(抗拉、防水); 2)線路應設短路、過載保護,導線截面應滿足線路負荷電流; 3) 電纜應采用架空(4米以上)或埋地敷設(0.7米)并應符合規范要求,嚴禁沿地面明設或沿腳手架、樹木等敷設; 4) 電纜中必須包含全部工作芯線和用作保護零線的芯線,并按規定接用; 5)室內非埋地明敷主干線距地面高度不得小于2.5m。 4 配電箱與開關箱 1)施工現場配電系統應采用三級配電、二級漏電保護系統,用電設備必須有各自專用的開關箱; 2)箱體結構、箱內電器設置及使用應符合規范要求; 3)配電箱內保護零線、工作零線必須連接各自的端子板; 4)總配電箱與開關箱應安裝漏電保護器,漏電保護器參數應匹配并靈敏可靠; 5)箱體應設置系統接線圖和分路標記,并應有門、鎖及防雨措施; 6)箱體安裝位置、高度及周邊通道應符合規范要求(箱體前后各1米、左右0.7米,高度為箱體中心點與地面垂直距離0.8-1.6米); 7)分配箱與開關箱間的距離不應超過30m,開關箱與用電設備間的距離不應超過3m。 5 配電室與配電裝置 1)配電室的建筑耐火等級不應低于三級,配電室應配置適用于電氣火災的滅火器材(二氧化碳滅火器或干粉滅火器); 2)配電室應采取防止風雨和小動物侵入的措施; 3)配電室應設置警示標志、工地供電平面圖。 6 現場照明 1)照明用電應與動力用電分設; 2)特殊場所和手持照明燈應采用安全電壓供電; 3)燈具與地面、易燃物間的距離應符合規范要求; 4)照明線路和安全電壓線路的架設應符合規范要求; 5) 施工現場應配備應急照明。 7 用電檔案 1)總包單位與分包單位應簽訂臨時用電管理協議,明確各方相關責任; 2)施工現場應制定專項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外電防護專項方案; 3)專項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外電防護專項方案應履行審批程序,實施后應由相關部門組織驗收; 4)用電各項記錄應按規定填寫,記錄應真實有效; 5)用電檔案資料應齊全,并應設專人管理。 十 施工電梯 1 安全裝置 1)應安裝起重量限制器,并應靈敏可靠; 2)應安裝防墜安全器并應靈敏可靠,應在有效的標定期內使用; 3)對重鋼絲繩應安裝防松繩裝置,并應靈敏可靠; 4)吊籠的控制裝置應安裝非自動復位型的急停開關,任何時候均可切斷控制電路停止吊籠運行; 5)底架應安裝吊籠和對重緩沖器,緩沖器應符合規范要求; 6)SC 型施工升降機應安裝一對以上安全鉤。 2 限位裝置 1)應安裝非自動復位型極限開關并應靈敏可靠; 2)應安裝自動復位型上、下限位開關并應靈敏可靠,上、下限位開關安裝位置應符合規范要求; 3)上極限開關與上限位開關之間的安全越程不應小于0.15m; 4)極限開關、限位開關應設置獨立的觸發元件; 5)吊籠門應安裝機電聯鎖裝置并應靈敏可靠; 6)吊籠頂窗應安裝電氣安全開關并應靈敏可靠。 3 防護設施 1)吊籠和對重升降通道周圍應安裝地面防護圍欄,防護圍欄高度不小于1.8米,圍欄門應安裝機電聯鎖裝置并應靈敏可靠; 2)地面出入通道防護棚,防護棚長度不小于3米; 3)停層平臺兩側應設置防護欄桿、擋腳板,平臺腳手板應鋪滿、鋪平; 4)層門安裝高度、強度應符合規范要求,并應定型化。 4 附墻架 1)附墻架應采用配套標準產品,當附墻架不能滿足施工現場要求時,應對附墻架另行設計,附墻架的設計應滿足構件剛度、強度、穩定性等要求,制作應滿足設計要求; 2)附墻架與建筑結構連接方式、角度應符合產品說明書要求; 3)附墻架間距、最高附著點以上導軌架的自由高度應符合產品說明書要求。 5 鋼絲繩、滑輪與對重 1)對重鋼絲繩繩數不得少于2 根且應相互獨立; 2)鋼絲繩磨損、變形、銹蝕應在規范允許范圍內; 3)鋼絲繩的規格、固定應符合產品說明書及規范要求; 4)滑輪應安裝鋼絲繩防脫裝置并應符合規范要求; 5)對重重量、固定應符合產品說明書要求; 6)對重除導向輪、滑靴外應設有防脫軌保護裝置。 6 安拆、驗收與使用 1)安裝、拆卸單位應具有起重設備安裝工程專業承包資質和安全生產許可證; 2)安裝、拆卸應制定專項施工方案,并經過審核、審批; 3)安裝完畢應履行驗收程序,驗收表格應由責任人簽字確認; 4)安裝、拆卸作業人員及司機應持證上崗; 5)施工升降機作業前應按規定進行例行檢查,并應填寫檢查記錄; 6)通信裝置應安裝樓層信號聯絡裝置,并應清晰有效。 7)實行多班作業,應按規定填寫交接班記錄。 7 導軌架 1)導軌架垂直度應符合規范要求; 2)標準節的質量應符合產品說明書及規范要求; 3)對重導軌應符合規范要求; 4)標準節連接螺栓使用應符合產品說明書及規范要求。 8 基礎 1)基礎制作、驗收應符合說明書及規范要求; 2)基礎設置在地下室頂板或樓面結構上,應對其支承結構進行承載力驗算; 3)基礎應設有排水設施。 9 電氣安全 1)施工升降機與架空線路的安全距離和防護措施應符合規范要求; 2)電纜導向架設置應符合說明書及規范要求; 3)施工升降機在其他避雷裝置保護范圍外應設置避雷裝置,并應符合規范要求。 十一 塔式起重機 1 安拆、驗收與使用 1)安裝、拆卸單位應具有起重設備安裝工程專業承包資質和安全生產許可證; 2)安裝、拆卸應制定專項施工方案,并經過審核、審批; 3)安裝完畢應履行驗收程序,驗收表格應由責任人簽字確認; 4)安裝、拆卸作業人員及司機、指揮人員應持證上崗; 2 基礎 1)塔式起重機基礎應按產品說明書及有關規定進行設計、檢測和驗收; 2)基礎應設置排水措施; 3 吊鉤 吊鉤應安裝鋼絲繩防脫鉤裝置,并應完整可靠,吊鉤的磨損超過規范要求或有裂縫必須報廢; 4 電氣安全 1)塔式起重機應采用TN-S 接零保護系統供電(三項五線制); 2)塔式起重機應安裝避雷接地裝置; 3)線纜應用瓷壺固定; 4)塔式起重機與架空線路的安全距離和防護措施應符合規范要求。 5 多塔作業 1)多塔作業應制定專項施工方案并經過審批; 2)任意兩臺塔式起重機之間的最小架設距離為: A)低位塔式起重機的起重臂端部與另一臺的塔身之間大于2米。 B)高位塔式起重機的最低點與低位塔機中處于最高部位部件之間的距離大于2米。 十二 施工機具 1 圓盤鋸 1)圓盤鋸安裝完畢應按規定履行驗收程序,并應經責任人簽字確認; 2)圓盤鋸應設置防護罩、分料器、防護擋板等安全裝置; 3)保護零線應單獨設置,并應安裝漏電保護裝置; 4)圓盤鋸應按規定設置作業棚,并應具有防雨、防曬等功能; 5)不得使用同臺電機驅動多種刃具、鉆具的多功能木工機具。 2 手持電動工具 1)手持電動工具應單獨設置保護零線,并應安裝漏電保護裝置; 2)使用手持電動工具應按規定穿戴絕緣手套、絕緣鞋; 3)手持電動工具的電源線應保持出廠狀態,不得接長使用。 3 鋼筋機械 1)鋼筋機械安裝完畢應按規定履行驗收程序,并應經責任人簽字確認; 2)保護零線應單獨設置,并應安裝漏電保護裝置; 3)鋼筋加工區應搭設作業棚,并應具有防雨、防曬等功能; 4)對焊機作業應設置防火花飛濺的隔熱設施; 5)鋼筋冷拉作業應按規定設置防護欄; 6)機械傳動部位應設置防護罩。 4 電焊機 1)電焊機安裝完畢應按規定履行驗收程序,并應經責任人簽字確認; 2)保護零線應單獨設置,并應安裝漏電保護裝置; 3)電焊機應設置二次空載降壓保護裝置; 4)電焊機一次線長度不得超過5m,并應穿管保護; 5)二次線應采用防水橡皮護套銅芯軟電纜; 6) 電焊機應設置防雨罩,接線柱應設置防護罩。 5 氣瓶 1)氣瓶使用時必須安裝減壓器,乙炔瓶應安裝回火防止器,并應靈敏可靠; 2)氣瓶間安全距離不應小于5m,與明火安全全距離不應小于10m; 3)五級以上大風禁止明火作業; 4)氣瓶應設置防震圈、防護帽,不得平放和在陽光下暴曬。 6 潛水泵 1)保護零線應單獨設置,并應安裝漏電保護裝置; 2)負荷線應采用專用防水橡皮電纜,不得有接頭。 7 振搗器 1)振搗器作業時應使用移動配電箱、電纜線長度不應超過30m; 2)保護零線應單獨設置,并應安裝漏電保護裝置; 3)操作人員應按規定穿戴絕緣手套、絕緣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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